提高BURKERT流量計準確測量方法的探討
①BURKERT流量計的安裝不規范,渠道液面不穩定。部分監測點受現場環境條件的限制,無法建造足夠長度的行進渠道進行整流,造成流量計處的流場條件惡劣,無法滿足明渠流量計的正常使用要求。
②BURKERT流量計的檢定和校準工作。部分企業受到流量計安裝位置(安裝位置為地下7m深暗渠)、區域內無有資質的計量單位檢定等原因影響,未開展流量計的檢定與校準工作;部分企業未開展流量計的檢定工作,但為流量數據準確性自行開展企業內的流量計校準工作。
③BURKERT流量計送檢時間較長,無備用流量計。部分企業流量計需要拆卸后,送到計量檢定部門進行實驗室內檢定,計量檢定部門的檢定過程大概需要1~2周,在這個期間企業沒有備用的流量計,造成這一段時間內廢水流量缺失,從而影響流量計監測數據的準確性。
④BURKERT流量計缺少系統性日常運維。企業現場端安裝的水質監測設備基本能夠按照國家要求開展日常巡檢工作,但未對污水流量計日常巡檢內容進行規范與要求,部分企業未系統地開展流量計監測日常巡檢工作。
3 建 議
①為明渠BURKERT流量計監測數據的準確性,建造符合國家規定的堰槽,或增加靜水井水面平穩。為了水面平穩,國家規范要求巴歇爾槽的安裝條件為前端直行進渠道長度應不小于5倍的行進渠道寬度,而薄壁堰則要求為10倍;部分企業監測點實際情況不能夠建造滿足標準要求的堰槽,則需要在渠道旁邊設置一靜水井,由連通管與渠道水流相同,靜水井底應低于渠道中zui低水位150mm,連通管管底距井底少300mm,靜水井頂面應大于預計zui高水位300mm,這樣靜水井內的水位與渠道中水位相同,把渠道中的漩渦和水流的脈動進行了隔離,同時也能大大減少水面的泡沫。
②對于未按照BURKERT流量計的檢定工作的企業要求開展流量計檢定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規定流量計為檢定器具,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所屬或者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定期檢定。因此未開展BURKERT流量計檢定和只開展流量計自校準的企業均需按照要求開展流量計檢定工作。
此外,目前BURKERT流量計的計量檢定周期一般為1年或兩年,由于兩次檢定期間間隔時間較長,而企業工況變化導致的排水量和水質變化,流量計運行維護、水位測量精度等因素對廢水流量計監測的準確性均會產生較大的影響,建議在兩次流量計檢定間隔之間每個季度應該增加流量計的自校準工作。
③BURKERT流量計現場檢定方法,或購置備用流量計。污水流量計的計量檢定分為實驗室內檢定與現場檢定兩種方式。優先選擇流量計現場檢定方法,如果計量單位不能進行現場檢定,只能進行實驗室內的檢定,則需要企業購置安裝備用流量計。當流量進行計量檢定時,更換備用流量計以流量數據的穩定傳輸。
④BURKERT流量計的日常運行維護制度。企業運行維護人員必須對流量計進行巡檢,檢查流量計的基本運行情況,定期對流量計安裝的明渠底部和渠堰的污垢淤積進行清理,對管道進行阻尼檢查等工作。
4 結束語
BURKERT流量計的產品質量和安裝調試是流量計監測數據準確的基礎,檢定和校準是流量計監測數據準確的關鍵,流量計系統的運行與維護制度,是流量計監測數據準確的手段。集團公司各企業需要從污水流量計的購置、安裝、運維以及檢定等環節開展流量監測運維管理工作,才能流量計監測數據的性、真實性以及準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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